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如何正确安装?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对于安装场所的要求
如何正确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?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要求
一、规划与设计
法规合规性:系统设计需符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及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规范》要求,根据建筑类型(商业/工业)、用电负载特性确定监控点位布局。明确监控范围,优先在低压配电系统首端(一级配电柜)或泄露电流>500mA的下一级配电箱安装剩余电流探测器。
设备选型与配置:剩余电流探测器报警值需≥线路正常泄漏电流的2倍且≤999mA,温度探测器报警值宜设为40-140℃(低于线缆耐热值)。消防控制室配置监控主机,无人值守场所选用独立式探测器(数量≤8时可免主机)。
二、设备安装要点
主机安装:主机固定于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墙面,采用阻燃电缆接线,主电源直接接入消防电源(严禁使用插头),接地电阻≤4Ω。信号线选用截面积≥1.5mm²的屏蔽双绞线(如ZR-RVS),强干扰区域需单独穿金属管保护。
探测器安装:剩余电流探测器安装在配电箱/柜进线端或出线端,严格区分N线与PE线(PE线不得接入探测器)。温度探测器贴附于电缆接头、开关触头等易发热部位,光栅光纤型用于>1000V的高压线路监测。
三、布线与接线规范
线路布置:每回路探测器数量≤63个,信号线采用二总线结构,A/B线需按标识顺序串联连接。强弱电线路分开敷设,间距≥0.3m;信号线预留≥20cm余量,接线盒内线路标识清晰。
剩余电流互感器处理:开口式互感器安装于断路器下端出线处,改造工程可置于进线端;穿线时确保所有带电导线穿过互感器。施工断电操作,避免强电误接烧毁系统,互感器与探测器距离≤10m。
四、调试与验收
功能测试:通电后逐项测试探测器报警、主机联动控制及故障反馈功能,备用电源需完成3次充放电切换测试;模拟剩余电流超限和温度异常场景,验证系统响应速度及报警准确性。
验收标准:系统连续运行12小时无故障,监控范围覆盖率100%,报警记录与故障日志完整可查。
一、电源与配电要求
供电稳定性:监控系统主电源需直接接入消防电源(禁用插头),并确保AC220V稳定电压,电源线路应配备稳压装置以应对电压波动;消防控制室或监控主机的接地电阻应≤4Ω,信号线需采用屏蔽双绞线(如ZR-RVS),强电磁干扰区域需单独穿金属管保护。
配电系统限制:剩余电流探测器禁止用于IT系统配电线路及消防配电线路,优先安装在低压配电系统末端(如配电柜进线/出线端);TN-C-S或局部TT系统适用剩余电流探测,报警值设定需≥线路正常泄漏电流的2倍且≤999mA,避免误报。
二、物理环境条件
温湿度与洁净度:安装场所需保持干燥、无尘,控制室温度宜为16℃~30℃,相对湿度30%~75%,门窗需密封防尘;电缆接头、开关触头等发热部位需贴附测温探测器,高压线路(>1000V)优先采用光栅光纤型测温装置。
电磁环境:远离发电机房、大型电机设备、电视差转机房等强电磁干扰源,无法避开时需采取金属管屏蔽或滤波措施;信号线与强电线路分开敷设,间距≥0.3m,接线盒内线路标识需清晰。
三、特殊场所补充要求
高危工业场所:变电站、石油石化、冶金等场所需按*高防护等级配置,探测器需具备防爆认证(如甲类厂房);城市轨道交通、地下/半地下歌舞娱乐场所等密集区域,需独立设置监控回路并预留冗余。
改造工程限制:开口式剩余电流互感器可安装于配电箱进线端,施工时需断电操作,确保所有带电导线穿过互感器;幼儿园、医院病房楼等敏感场所,探测器报警信号需与火灾报警信息区分显示,并联动消防控制室图形装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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