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大型地面停车场的消防施工要求
在北京这座繁华且充满活力的都市里,汽车早已成为人们日常出行不可或缺的伙伴。然而,当人们将目光聚焦于交通拥堵这一突出问题时,停车难这一隐形的城市“顽疾”同样不容忽视。随着城市车辆保有量持续攀升,有限的停车资源愈发捉襟见肘,停车难不仅给市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,还衍生出一系列不容小觑的问题,其中停车场火灾隐患便是关键一环。许多停车场因建设年代久远或规划不合理,消防设施缺失、老化现象严重,一旦发生火灾,后果不堪设想。

消火栓系统应环形布局,距离车位至少7米,避免靠近加油站(≥15米),寒冷地区需采用防冻自泄式设计并配备电伴热功能。 对于建筑面积超300平方米的停车场,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栓,保障水源覆盖。
灭火器配置遵循“黄金50平方米”原则,燃油车区域使用ABC类干粉灭火器,电动车区加配水基型灭火器,提升初期灭火效率。
自动喷水系统适用于Ⅰ至Ⅲ类地上停车场及地下车库,通过精准喷淋覆盖停车位;火灾报警系统则需在大型或高层停车场强制安装,实现早期预警。
排烟与疏散设施方面,地下一层车库面积≥1000平方米时需设机械排烟,防烟分区≤2000平方米。 同时,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须覆盖超过50辆车位的停车场,确保连续供电30分钟以上。
防火间距与通道需满足净宽/净高≥4米,环形车道设两处连通,坡度≤10%,并与建筑外墙保持>5米距离。停车组按“50-6-2”规则分组(每组≤50辆,组间距≥6米),或设置耐火极限≥2小时的防火隔墙。
日常管理应定期检查设施完好性,每月测试消防水泵启动能力,并制定包含报警、疏散流程的应急预案,每半年演练优化。 综合这些措施,可构建兼顾效率与安全的防火体系。

北京停车场消防施工要求
北京停车场消防施工必须严格依据《汽车库、修车库、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67-2014)与《北京市消防条例》,施工全过程须以安全为底线,规范为准则。
消防车道应保持净宽与净高均不低于4米,全程无遮挡、无占压,确保重型消防车能直达任意区域,转弯半径须满足实战通行需求,严禁设置路桩、护栏或临时设施阻碍通行。
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需全域覆盖,喷头选型应结合车位布局与火灾风险等级精准布设,不得遗漏夹层、坡道或设备间等隐蔽区域,系统联动功能须通过模拟测试验证。
室内消火栓间距不得超过50米,栓口压力应保障双水枪同时出水有效覆盖*远点;充电设施必须独立设防,与建筑外墙间距不少于5米,禁止设置于地下二层及以下,且应配置专用防火隔墙与泄压装置。
所有管线穿越防火分区时,必须采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堵,杜绝烟气串流;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应连续布设,断电后持续供电时间不少于90分钟,标识清晰、无遮挡。
施工中所有隐蔽工程须留存影像资料,动火作业全程视频记录,竣工前须完成系统联动测试,确保设备响应及时、功能可靠,真正实现“建得安全、管得规范、用得放心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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